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2017-04-14
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30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进行年度考核。青岛市于2016年4月成为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,市海绵办(市城乡建设委)牵头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(市)政府,认真谋划,加快推进试点建设,积极筹备做好年度考核。 4月12日,由市海绵办主任陈勇带队,市城乡建设委、市财政局、李沧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赴北京参加年度考核答辩。第二批试点城市主要考核内容是规划编制、规划管控、试点项目PPP运作、样板工程建设、资金执行等。2016年以来,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;市海绵办组织编制完成《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-2030年》、《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详细规划》,组织制订了多项配套政策制度及技术导则;李沧区政府组织完成李村河中游整治、华泰社区改造、梅庵新区整治、文昌路海绵化改造及沧口公园改造等8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建设;试点区选定120余个项目进行打包,分三个流域进行PPP运作,目前正在招标。截至目前,我市试点区域已开工项目40个,完工项目19个,在建项目21个,建成海绵城市面积约2平方公里,计划2017年完成试点项目总量的70%。 按照考核要求,4月18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考核组一行4人,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考核。专家考核组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看现场的方式,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,市城乡建设委、市财政局、市规划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水利局、李沧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考核会议,并就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。 专家考核组实地查看了8个试点项目建设情况,听取了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汇报,结合我市实际建设情况在设计理念、施工标准、投用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指导。专家考核组肯定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,青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选择充分突出“问题导向”,与其他试点城市比较,老城区所占比例较高、实施难度大,示范意义更为突出,示范项目涵盖建筑小区、河道水系、公园绿地、城市道路、排水管网等类型,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。 市海绵办将根据本次考核情况,继续加大工作力度,找短板、定目标,在加快试点建设进度的基础上,提升质量和精细化程度。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方面,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,强化规划建设管控,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新模式。 |